“目前,有一种观念认为,把罪犯关起来,就没事了。但是,这些罪犯最终都要通过教育矫正回归社会的,不是进了监狱就万事大吉。”全国人大代表、潮州市市长李庆雄建议,在社会创新管理中,应当对刑法实施进行制度改革,加大对社区矫正刑罚的审判力度。
曾从警近20年的李庆雄,对于刑法执行深有感触,他指出,对罪犯的刑法执行除了监禁刑,还有社区矫正刑罚,这是国际上重要的刑事方式,“但是我国去年缓刑仍不到15%,假释2%到3%之间,比例太少。”他表示,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过失犯罪的罪犯,应该放在社区里服刑,让其服刑后回归社会,“社区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企业都可以有平台进行矫治”,加大社区矫正刑罚的审判力度,对于减轻社会犯罪率意义很大,并且能减轻服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