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优秀农民工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市政府从现在开始至6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50名汕头市优秀农民工和10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活动将坚持公正透明、群众公认,面向基层、突出优秀,发扬民主,广泛推荐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公示和审核,评选出我市范围内在各行业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遵纪守法的农民工(含外来城镇务工人员),和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将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获得表彰的优秀农民工,可按照有关规定入户我市城镇户口。
评选的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市劳动保障局网站http //ldj.shan tou.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