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企业职工月薪最低810元
来源:汕头声屏网 作者: 2014-09-13 浏览: 次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5月1日起我市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10元/月,南澳县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10元/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1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66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9元/小时。南澳县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1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08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9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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